我娃的校园意外伤害应该有谁来赔偿 我的孩子(岩)在上课铃响时,在操场北边线由西向东至操场东北角体育课站队,被在操场中心由南向北进教学楼奔跑的对方孩子(杰)从右侧面撞击摔倒,致右小腿膝盖附近有紫伤(有照片),左侧头部着地致伤脑震荡,住院治疗六天,休息一周,花医药费两千有余(后期复查,用药及所有营养,误工,护理费都不在其内)。 找校方协调与杰家长处理,杰家长不予理会。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本案有第三方杰(致害方)为借口要划清责任,并要求出具司法机关提供责任认定书,按责做补充赔偿。请问律师责任应由谁来划,损失应由谁来赔?
2011-11-03 23:02 sfeb(陕西-宝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11月03日 23时4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对方小孩家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对方小孩家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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