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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为别人担保贷款
莫名其妙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为别人担保贷款 莫名其妙两次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为别人担保贷款未还,
第一次是私人的担保公司,我没理他,没有出庭。第二次是农村信用社,还未开庭。
但我根本不认识贷款人(两次的贷款人都不认识)。农村信用社和担保公司提供的证据给我看了一下:身份证复印件是假的,貌似电脑合成的。还有签名和指纹也绝对假的。
我到公安局和派出所报案不受理,怎么办?(我去说我的身份被盗用,公安局不受理)
怀疑绝对是我以前的一个同事盗用的,可是事情表面上没有他(贷款人和担保人没有他的名字),怎么办?
2011-11-03 20:53 wzr132(河南-驻马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振兴律师  电话:15039683233  2011-11-04 13:51
你应当积极应诉
2 孙新律师  2011-11-03 20:5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并委托律师代理。
3 110网律师  2011-11-03 20:57
应诉,在庭审中说明事实情况。
4 朱君秀律师  2011-11-03 20:59
答:你应当积极应诉,据理力争。
5 110网律师  2011-11-03 21:13
当积极应诉,据理力争。
6 110网律师  2011-11-04 09:39
你应当积极应诉,据理力争。说明:签名和指纹绝对假的
7 110网律师  2011-11-05 17:06
如果没有经过你本人同意别人冒用你的名字担保贷款,你本人不用承担还款,但你本人应当积极应诉,否则法院会缺席判决你还款,详情请你联系本律师以便对你提供及时的帮助
8   2011-11-06 10:02
向法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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