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甲于2001年1月到广西旅游,在桂林与18周岁的某女乙相识,二人于5月开始一起共同居住生活。6月 1.甲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
2.乙购置的住房应当归谁所有?如果甲乙之间婚姻无效,那么乙购置的住房应当归谁所有?
3.丙是否具有甲法定代理人资格?丙的代理行为效力如何?
4.如果乙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
2.乙购置的住房应当归谁所有?如果甲乙之间婚姻无效,那么乙购置的住房应当归谁所有?
3.丙是否具有甲法定代理人资格?丙的代理行为效力如何?
4.如果乙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
2011-11-02 22:37 雨点430(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2 23:29
表述未清除,无法给你作答!!
2 110网律师 2011-11-03 09:34
1、无效的。2、谁购买的就属于谁所有。3、已经成年,可以由自己办理。4、既然婚姻无效的,那就不需要起诉。分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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