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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有效、离婚后我还有居住权吗?
合同是否有效、离婚后我还有居住权吗? 我与妻子于2003年5月耍朋友并同居到2005年12月经商定先把她存的钱拿出来买了一套住房、当时我俩写了一个合同,合同一:房屋的土地和产权证归甲方(女)二:乙方(男)有居住和使用权、三、如果乙方在外另买有房、乙方就失去使用和居住权、合同也同时作废、备注加:此房没经双方同意单方不得转让出租和出售。2006年6月我准备买房、经两人协商她不同意、因为我们己确定了结婚的时间、她说我们结婚是一家人买两套房干吗、拿出来买车、回去见岳父母也有面子、后来就买了车、我会开车当然车的证都是我。买车后两人便办了结婚证。可由于她由于在外地上班、两人电话中挣吵几句、她便提出离婚、说房是她的、请问合同有效吗?我还有居住权吗?
2011-11-02 16:47 535653……(四川-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2 18:06
呵呵,有居住权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1-11-02 21:55
房屋为女方个人财产,她有权取消你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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