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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8日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工作室,合同上注明各出百分
去年11月8日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工作室,合同上注明各出百分 去年11月8日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工作室,合同上注明各出百分之50的费用,责任划分的也很清楚,我负责货品来源,他负责运营销售,后来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门了,现在他不愿意还我当初垫付的百分之50的费用,并且一直逃避我,我该采取什么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2016-04-22 22:56 ask201……(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蒋奉军律师  电话:13765588790  2016-04-22 22:57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起诉对方处理。
2 齐志龙律师  2016-04-23 21:29
具体需要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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