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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本地户口,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仍不予受理?
为什么不是本地户口,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仍不予受理? 我想离婚,户口不是本地的,但在本地有住房,且居住居已超过一年,且有派出所的居住证明。为什么这样法院仍然不肯接受我在本地起诉离婚呢?我问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法院又说我不常在本地居住也不接受。我应该怎么办?
2011-11-02 12:20 yIL6613(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2 12:23
你好,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应该受理。
2 110网律师  2011-11-02 12:27
只有被告居住居已超过一年,且有派出所的居住证明的,法院才受理;如果你是原告,就不能受理。
3 110网律师  2011-11-02 14:15
您好!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是您还是您爱人的。如果是您起诉离婚,需出具您丈夫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另外建议您委托律师办理立案等相关事项。
4 110网律师  2011-11-02 15:48
坚持告诉
5 110网律师  2011-11-03 09:27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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