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进厂工作,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厂方只让我们签姓名 我于2007年进厂工作,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厂方只让我们签姓名,没签内容,2013年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2013年终止合同,但是现在出现了第一份合同内容,期限是2026年,不知那份合同具有法律性,且两次合同只有一份,厂里单方保留不给员工。
2016-04-22 13:48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4-22 13:50
这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4-22 14:00
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
3 黄卫阳律师 2016-04-22 14:30
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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