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法律问题想请教!他人与本人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到期未按时还款
被人冒充签署了借款抵押合同,合同效力问题
我开一公司,在辽宁。与他人办理公司抵押借款,但所合同及汇钱都在河北
有一份借款抵押合同是由借款人本人签署后由他的受托人办理了借款抵押公证
多人委托一人(投资担保公司指定)与一人做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并办公证和他项权证合法有效吗
借款合同没有签署日期有效吗
家人欠高利贷已经跑路,被迫房子抵押并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现在遇到拆迁,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