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您好!我是黑龙江伊春新青的居民,我们这里拆迁!但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一下。政府说一平顶一平,但新盖的楼价格远高于拆迁价格,大概差是300到400元!这样算我还得给他钱。而且这批不给任何补助。请问合理吗!听说是必须得拆,话里有强拆的意思。现在我们到北西边正在拆迁。拆后据说绿化。
2011-11-01 12:31 658024……(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1 12:41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1-11-01 13:59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