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刑人员假释的问题 您好!我儿子在2006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1年,在青浦监狱服刑,因他认罪服法认真改造,表现较好,到这个月已第二次减刑,共减刑二年四个月,现在余刑还有3年5个月,按照刑法中说是执行一半就可以假释,但他们狱中实际执行不是这样,差距很大,说是还要积分达180分(起码还需要20个月),还要考察3个月后公示上报批准后才行,这样一来又要快二年,这是为什么?不按刑法办?我们家属很不理解。在定罪和判刑时都是按重的,高的刑期判,而在减刑假释时又不按照刑法来?
2011-11-01 12:07 FEIAIH……(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1 12:39
监狱做法也不违反法律的,法律规定服刑满刑期一半以上是可以申请假释,但是执行机关有权进行审查及决定是否假释的。
2 李军律师 2011-11-01 14:10
刑期执行一半可以假释,但是需要具体法律规定的条件。
3 高永峰律师 2011-11-01 17:17
假释不是必须的。你理解错误。
4 张向锋律师 2011-11-01 20:49
《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5 110网律师 2011-11-01 20:55
刑期执行一半可以假释,但是需要具体法律规定的条件
6 110网律师 2011-11-02 09:43
监狱做法也不违反法律的,法律规定服刑满刑期一半以上是可以申请假释,但是执行机关有权进行审查及决定是否假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