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 我是离异后再婚,本人于婚前将5万元人民币(该笔钱是我父亲及我家人的共同财产)借给了女方的妹妹(借条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本人由于意外事故住院需要一笔治疗费,女方没有出过一分治疗费。并且在我住院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借条拿走。现在我不知道,这个钱我能拿回来吗
2011-11-01 08:42 bUn3852(浙江-丽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1-01 10:27
多少钱???怎么给女方的妹妹的?能详谈么?杭州杨冬梅律师
2 倪振杨律师 2011-11-01 09:09
需要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3 110网律师 2011-11-01 19:59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已的主张。
4 翁建平律师 2011-11-06 17:29
在你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你的起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