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您好,我和他09年9月份认识的,11年3月份领的证,还没有办婚宴,本来预备10月份办婚宴,可是他临时悔约并拒绝接我电话,我并没有做出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只是我的性格和他的性格有磨擦,他总是以我顶他嘴而吵着要离婚,我软言轻声和他谈结婚的事情,他都是态度很恶劣的拒绝并说没什么好谈的。因为我们是农村人,这件事对我个人名益和以后婚嫁造成很大的负面后果。我能不能在离婚的同时要求他经济上的赔偿?
2011-10-31 20:47 woonla……(福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0-31 20:52
答:你的主张得不到法律支持。
2 陈晓云律师 2011-10-31 20:52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应不会判离。 我的补充: 2011-10-31 20:53
如判离,但因不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不必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10-31 20:58
你的所叙述的情况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