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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的问题
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的问题 我于2008年10月借给我同学二万元,打有借据,约定每万元每月一千元的利息,半年后他给我一万一,既没说是利息也没说是本金,也没打任何条据。之后过了两个月他便自杀了,他父母承认这笔债务,答应说给我还剩余的九千元,我也同意,可是至今日他们根本没有还的意思,我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法院要我提供我同学的财产证明,我无法提供,法院说要驳回,我要怎么办?我只知道他结婚二十年了从没有跟父母分家,05年还在他父母名下共同盖了一幢二层楼,然后一起开宾馆,这算他的一部分财产吗?我能胜诉吗?
2011-10-31 20:40 浅黛微妆(甘肃-庆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电话:13359471020  2011年10月31日 21时16分
你好,提供财产是在执行阶段而非审理阶段。你完全可以不提供,等拿到法院的判决之后在说
2 陈晓云律师  2011-10-31 20:37
法院要求没有依据,可先判决,有生效判决你再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1-10-31 21:00
法院要求没有依据,可先判决,有生效判决你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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