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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离婚案件:男方因两人经常吵架感情不和为由在婚姻存续期间征婚
咨询一下离婚案件:男方因两人经常吵架感情不和为由在婚姻存续期间征婚 咨询一下离婚案件:男方因两人经常吵架感情不和为由在婚姻存续期间征婚,导致两人感情破裂,双方未生育子女,现在有一处房产是婚后女方借款筹来的首付款支付的,登记在双方名下,男方支付贷款。该房产如何分配?
2016-04-20 14:55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崔晓文律师  电话:15968932924  2016-04-20 15:12
你好!平均分配。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6-04-20 15:23
一般是平分。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4-20 15:53
平分,债务也平分
4 110网律师  2016-04-20 15:00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女方的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支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和债务都是双方各一半。
5 朱蕊律师  2016-04-20 15:21
你好!平均分割、
6 孙新律师  2016-04-20 15:22
你好,均分配
7 孙新律师  2016-04-20 15:2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房产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分割,在分割时法院一般会根据照顾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结合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予以分割。分割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实体分割或者由取得房屋一方向另一方给付折价款两种方式。房产涉及重大财产利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8 张晓雪律师  2016-04-20 15:37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9 110网律师  2016-04-20 15:41
婚后购买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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