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新婚姻法对婚后购房分配问题 我父母在我妹妹婚后2006年为其购买(全款未贷款)一房,当时担心以后有问题,因为以前未出台相关政策,所以在汇款时备注了“借款”,后来还让两人写了欠条,写明是购房借款。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实际当时是想起个保障作用,男方也知道,且两人经济条件不好,所以钱也从未还过。现在双方感情不和,请问此房可以判归我妹妹个人所有吗?
2011-10-31 17:16 向问律(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熊麒团队律师 2011-10-31 17:21
您好,房子可以判给你妹妹。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已经有司法解释对父母婚后赠送作了相关规定。
目前你妹妹要搜集相关证据。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已经有司法解释对父母婚后赠送作了相关规定。
目前你妹妹要搜集相关证据。
2 刘晓斌律师 2011-10-31 17:29
如果有这些证据的话没有任何的法律障碍,你妹妹能拿到房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