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老人的赡养问题
老人的赡养问题 我的父亲在2009年因病去世,爷爷奶奶在父亲在世的时候,一直是和叔叔家一年一家的赡养,但是由于父亲去世,母亲在2009年至今一直赡养老人,今年老人有我们家赡养,但是在每月供给100元钱,外加米、面、油、点、房子的供给,老人的医药费都是由叔叔家和我们家,一家分担一半,当然老人的所有药费,报销下来的钱都没有我们家的,这就不说了。每次带老人看病的时候,总是以任何理由找我们家的错,例如时间点不对,老人嫌弃太冷等等原因,总之就是找很多原因说我们不想养老人等类似的话,总是骂我母亲不好。实际上,我父亲母亲在村里的口碑一直很好。还有他们一直惦记分我们家的财产。想问问各位律师,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进行自己的维权?
2011-10-31 11:32 pangai……(北京-大兴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10月31日 11时35分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你家的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常路律师  2011-10-31 11:38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1-10-31 11:56
您们家的财产具体房产证是你母亲的还是谁的,如果是你母亲的,他们无权要。要看具体情况。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子女共同承担。
您可来电说明详情进行咨询。
4 徐卫东律师  2011-10-31 12:03
赡养老人是义务,如果不赡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你家的房产他们无权分割。
5 付玉阁律师  2011-10-31 12:40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