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瘫痪,子女是否应该赡养父母? 自今年四月份老人不小心摔跤了以来,其子女(两儿一女)就开始对老人的医药费,赡养等问题争论不休,老人神志不清还要自己弄饭吃。今年十月份老人在家中再次摔倒,而且瘫痪在床,其二儿子就开始操办老人的身后事,可是老人过了三四天情况有所好转,意识有些清醒,还能吃点东西了,可大小便失禁,这时老人的二儿子就骂老人还不死,这口气怎么这么难断等,其子女也商量将老人活活饿死。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个个都是父母生父母养,也都会老,为何能如此狠心!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不知老人还能熬几天?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助老人?
2011-10-31 11:03 张先生zxl(湖北-孝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31日 12时17分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通过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做思想工作,如果情况严重还涉嫌构成遗弃罪。
2 110网律师 2011-10-31 11:08
找街道办事处。
3 110网律师 2011-10-31 11:11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建议立即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1-10-31 11:22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像这种情况可以找相关部门出面调解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