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公证委托的问题,谢谢律师帮忙解答 本人是卖家,买房方通过中介购买的房子,但是买方由于儿子在南方的原因希望在房产公证后等待儿子回来再进行过户,公证后即付全额房款。过几天就要对房子进行公证,本人在了解公证及委托书细节后产生了一些疑问,希望相关律师朋友可以解答一下: 1.除了全权委托书以外,是否可以部分全权委托交易部分,否则出现对方利用本人房照进行不法行为的情况会对本人造成困扰。 2.如果对方不同意签订委托期限或委托期限协商不一致,是否算买方违约?(害怕委托期限过长对本人购置其它房产有限制) 3.可否在委托书中限定中介或买方利用房照进行出交易外其它抵押贷款活动,本人不会付任何法律责任。(就害怕这个事情的发生) 4.公证委托二手房中还需要什么注意事项吗??? 谢谢律师朋友帮忙解答!!!
2016-04-18 20:59 snakeb……(辽宁-锦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6-04-19 08:36
建议携资料当面咨询.
2 隋新律师 2016-04-19 06:41
你好,建议携资料当面咨询。
3 张俊杰律师 2016-04-1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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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丹律师 2016-04-19 13:22
你好,建议携资料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6-04-19 15:42
可以写清楚委托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