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有一套房屋用于出租,婚后该房屋被拆迁,拆迁款是否属于 婚前女方有一套房屋用于出租,婚后该房屋被拆迁,拆迁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16-04-18 19:41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4-19 10:14
您好!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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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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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庆标律师 2016-04-18 20:03
是个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