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快四年,生了个女儿,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老公月工资五千左右,有一套房子,没我的名字(婚前买的,首付家婆给的15万),现价值150万左右,一个铺位价值30万(家婆给了20万)左右,有家婆、老公和我的名字,存款十万左右,我想跟他离婚,他让我提出要求,我问过他底线,他说把铺给我,每月给我女儿1500抚养费,他说我也要给我女儿1500,一个月3000就够了,但我一个月2000多一点的工资,相当于拿了3/4的工资出来,而他才1/4,觉得很不公平,而且我要请保姆带小孩,3000觉得不够,还有30万觉得太少了,根据新的婚姻法,我分不到房子,我该要多少比较合适?
2011-10-29 14:44 fPL2594(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9 16:47
你好,1、房子虽然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可以要求婚后还贷及升值部分进行分割;2、铺位按照共有份额划分;3、如果你老公存在固定收入的,可主张按照其固定收入的20%到30%主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2 陈贤良律师 2011-10-29 20:15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3 欧学文律师 2011-10-30 01:33
房子婚后供的部分和升值部分,你是可以分到的,这是最大的一笔财产,远远多于30万
4 110网律师 2011-10-30 14:10
有分割,可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