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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的房子 付了首付 婚后没有写女方名字 每月还贷款是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 付了首付 婚后没有写女方名字 每月还贷款是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 付了首付 婚后没有写女方名字 每月还贷款是从他公积金里拿出一部分 另一部分是他父母帮着还 请问 该房子在婚后5年会自动承认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2016-04-17 08:25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4-17 12:27
不会的,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2 110网律师  2016-04-17 08:36
不会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3 隋新律师  2016-04-17 08:40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6-04-17 08:48
登记在谁的名下即为谁的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6-04-17 09:29
如果保持现状,永远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6 张俊杰律师  2016-04-17 10:06
如果保持现状,永远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7 毛健民律师  2016-04-17 10:44
所有权不变。
8 刘丹律师  2016-04-17 13:54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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