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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车“定(订)金”问题
关于购车“定(订)金”问题 律师您好,我9月26日看车时填写了“汽车产品订购单”,没有填写“预计交车日期”(因付款日期未定),有一个栏目叫“客户交纳定金(元)”,我交了1000元,跟着的栏目就是“订购人签章”,写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不想在他们这儿买车了,这个钱能退吗?为什么一张单子里面又有“订购单”、“定金”、“订购人”,但是“ding”字却又不同呢?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张单子有法律效力吗?此“订购单”下面的备注里有两项与此有关:6、订做专用车型及15万元以上的高档车,需付定金2万元以上。7、本订单生效后,由公司通知订购人交车日期(一直未通知),未缴清车款者,不得要求返还定金。谢谢
2009-10-25 17:21 一丝温暖(北京-海淀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0月26日 11时58分
欢迎你有机会给我打电话,咱们电话里当面谈谈,那样你可以仔细说说,我也可以耐心给你解答一下,好吗?
2 孙新律师  2009-10-25 17:39
不能退。
3 朱君秀律师  2009-10-25 17:52
答;你不想购车,只能以牺牲定金为代价。 
特别提示:对于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在签字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询问。
4 孙新律师  2009-10-25 20:41
对于这种格式合同,如双方对条款有争议,以不利于提供合同一方来认定。
5 孙新律师  2009-10-25 21:06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6 李玉更律师  2009-10-25 22:34
一般不能退还。
7 孙新律师  2009-10-26 07:11
有效。
8 赵江涛律师  2009-10-26 07:54
一般不能退
9 孙新律师  2009-10-26 14:46
定金是订立合同的担保,缴纳定金后如果无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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