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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奇怪的案件
一个奇怪的案件 十年前,我公司用房产给人担保借款,并和银行签定抵押房产出租所得款项用来还贷,如出卖,需双方共同签字。结果,借款人未还款,房产被拍卖过户。去房产部门查询,看到了一份法院没有我参加的调解书,而且是复印件,去法院査,发现这只是一个空号,没有卷宗,而且当事审判员和书记员都否认调解书的签字是他们的,也否认审理过此案。有高手吗?想认真探讨。
2011-10-28 19:21 weihai……(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28日 19时25分
起诉房产部门即可。
2 戴晓彦律师  2011-10-28 20:11
起诉房产部门,要求撤销过户手续,恢复原状,因其办理过户依据为假。建议请律师代理,可来电详询。
3 110网律师  2011-10-30 07:49
很简单,报案处理即可。银行涉嫌伪造证据。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问清楚情况后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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