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工作问题 签合同的工作地点为SH,但是在4年的工作当中,被公司以各种理由外派到很多地方工作过,至今也回不到SH。现在要求返回SH,但是公司以其他地方更需要用人为由,不予以批准,如不服从,要自己辞职走人!!这符合劳动法吗?
2011-10-28 16:01 friend……(上海-徐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8 16:07
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符合的话,你要么服从公司安排,要么提前一个月辞职走人。
2 张向锋律师 2011-10-28 21:15
不符合。
3 李军律师 2011-10-30 21:42
不符合。有权要求按合同履行。
4 110网律师 2011-10-31 16:38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符合的话,你要么服从公司安排,要么提前一个月辞职走人
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符合的话,你要么服从公司安排,要么提前一个月辞职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