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于今年3月27日下午四时许在广州北二环被一辆深圳牌小轿车追尾,报警处理结果,对方负全责 我车于今年3月27日下午四时许在广州北二环被一辆深圳牌小轿车追尾,报警处理结果,对方负全责。对方也报保险。经协商,我方回东莞4S店维修。维修后费用为5214元。对方用各种理由不肯付款,最强烈的要求是:我方先寄发票,他去保险公司报帐后再付款。我方觉得赔款没到先給发票不合理,所以拒绝。对方以此为借口不还款。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做?
2016-04-16 09:26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4-16 09:49
对方负全责,由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6-04-16 09:58
协商不成,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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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年6月份我的车被追尾,交警也出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但是至今对方也不主动处理问题
2个回复你好,我的车子在今年二月二十四号下午七点左右在高速上被追尾。交警判定对方全责
0个回复您好!今年6月份我的车被追尾,交警也出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但是至今对方也不主动处理问题
0个回复我的车子在广州被追尾,对方全责,现在车修好了,对方不给钱,我
0个回复两车追尾后车全责,交警处理后前车垫付修车费,然后把发贾寄给对方
0个回复你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时没有经交警,因为撞的不厉害所以保险公司处理的
0个回复我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车已修好;可对方不去付修理费!我要咋处理
14个回复车被追尾,已报警,对方全责,已开到4s店修理,但过几天又说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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