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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 我与2006年10月20日为一位朋友在信用社担保了一笔20万的贷款,2007年10月20到期后,债务人没有清偿,到2009年信用社起诉到法院,但我们没接到任何通知,信用社就撤诉了,到今年9月16日,信用社又起诉至法院,我们接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要求我们对此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我们为此贷款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吗?
2011-10-28 09:02 BoV6047(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8 09:07
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有规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吴晓东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1-10-28 09:12
需要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1-10-28 09:33
看合同对保证期间怎么约定的,如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内信用社没有要求你还款的话,你就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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