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问题 你好,我有个问题咨询下。我是江苏无锡的。前天10月25日晚上,出了个交通事故。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是做叉车生意的,私营,就一个人有活就出去开开,没什么牌照啊证啊什么的,叉车今年借钱买的。晚上被叫去下一车货,全是花,一盆盆的.在下的过程中,叉车脚已经竖高对准花了,一个摩托车很快经过。在叉车脚下经过,然后摔倒头受伤。(应该在叉车脚上撞了下头,我们2车都在马路边上下的货。)人离我们2车38米,他的摩托车还要再过去20米,估计时速接近100码,那时候大家压根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交警部门处理的,说我们负三分之一责任,受伤本人三分之一,货车三分之一。那卖花的没责。我想问下。这样是否合理呢,我们叉车和货车都是帮卖花的在干活,发生这样的事为什么他就没责任了。再说是摩托车自己撞上来的。现在受伤的人还在监护室。动了2次手术,头部,2天花了7W了。听说现在还不会说话。头部开刀暂时不会说话正常吗?如果一直不会说话,那是不是要花要陪很多钱。还是有什么陪付标准的?
主要就是关心责任问题,那卖花的要负责吗?我们应该负责多少?还有就是万一不会说话了,怎么陪付?
谢谢了,也许说的不是很清楚,大概就是这样的事了。
主要就是关心责任问题,那卖花的要负责吗?我们应该负责多少?还有就是万一不会说话了,怎么陪付?
谢谢了,也许说的不是很清楚,大概就是这样的事了。
2011-10-27 20:53 hua633……(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1年10月27日 21时02分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如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