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档案出生日期认定不满意 我是河北省一名公务人员,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出生日期是1956年9月,参加工作日期是1972年9月,本该今年9月退休。昨天我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我:档案中最早的一份1972年8月的招工表中填写我的出生日期是1955年10月,有改写迹象,改写为1956年10月。应认定为1955年10月,还说如果出生日期是1956年10月的话,参加工作时不满16周岁。我无语了。这样认定我的出生日期合理么?照这样,我应该去年10月就退休了,现已超期工作7个月。求助法律咨询。
2016-04-14 16:16 bxfjwy……(河北-沧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