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去面试文员,他们说要交500元审核费,说去公安局看有没有案底,我交了,他们说审核通过,要我去签试用期合同,然后叫1000元押金,加上上次给的500就1500元了,但是签了合同后才发现是求职人员服务协议,那1500元写的是就业协议服务费,而且写的是他们帮我找工作,并不是在他们那工作。现在我觉得被骗了,请问我能拿回吗?
2011-10-27 13:28 mola(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7 13:31
你好,如果你没有被骗的证据,只能根据你签订的就业服务协议解决。
2 谷友军律师 2011-10-27 13:32
您好,你可以起诉解决。
3 赵亮律师 2011-10-27 13:34
以工作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返还。
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 孙新律师 2011-10-27 13:42
现有的证据对你不利呀
5 李同红律师 2011-10-27 14:13
可以起诉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1-10-27 14:41
报警或者诉讼解决。
7 赵江涛律师 2011-10-27 18:02
可以起诉解决。
8 徐卫东律师 2011-10-27 19:22
建议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