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和遗嘱问题,绝对是个难度挑战 外公外婆去世后将自己的一个中套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留给了舅舅(唯一的儿子),当初拆迁分配房屋的时候户口本上有姨妈的名字(外公,外婆,姨妈及儿子),要不也分不到中套,姨妈在拆迁过程中将户口迁走(因为小孩上学的原因),后来分配房屋后都没有迁过来,外婆和外公将房屋购买后,将房屋留给了舅舅(公证遗嘱),外公外婆去世后,姨妈向舅舅提出
补偿30000元(房屋价值约50多万),舅舅不肯这种要求合理吗,有法可依吗。
补偿30000元(房屋价值约50多万),舅舅不肯这种要求合理吗,有法可依吗。
2008-10-19 20:42 grandz……(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0-19 21:18
按公证遗嘱处理。
2 110网律师 2008-10-21 14:49
姨妈的要求不合理,既然房子都过户给了舅舅,房子就是舅舅的财产,你姨妈对此没有任何权利。
3 110网律师 2008-10-22 14:44
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按公证遗嘱,他人无权要求得到房屋或者补偿。
4 陈新明律师 2008-10-24 12:17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