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砸坏歌厅电视,玻璃,电视背景墙! 2011年10月19日晚11点左右,我由于醉酒,把歌厅的电视,玻璃,电视背景墙砸坏,今天下午,跟对方进行商议,给对方赔偿了费用,我们双方写了协议书,但是派出所的民警今天下午给我重新录的口供,录完口供后,说要以寻衅滋事处理,但是让我回家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1-10-26 16:20 JUM220(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6 16:45
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 可以治安处理,有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1-10-26 17:08
建议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