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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丢下1岁多的孩子出走1年多了,现在回来要离婚,我可以向她
妻子丢下1岁多的孩子出走1年多了,现在回来要离婚,我可以向她 妻子1年多前在浙江打工走了,家里当时有1岁多的孩子跟着我妈妈,现在妻子回来要离婚,请问我可以向她要孩子的抚养费吗?可以的话能要多少?[她是打工的]
2011-10-26 08:20 Fov4000(江西-抚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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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新律师  2011-10-26 08:23
可以向她要孩子的抚养费,要她工资收入的百分之20---30
3 孙新律师  2011-10-26 08:28
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按照她收入的20%--30%要求支付。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4 陈晓云律师  2011-10-26 15:54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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