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以各种理由拖欠 我十一之前在一家外贸办事处工作,还在试用期,十一之前提出离职,也已经交接过工作。上周六去拿工资,经理以各种理由不付。因为我做的是进出口,其中有一票货是到纽约的,在经理的确认下我运到了洛杉矶。但是因为是口头确认,没有证据证明,所以她就以这个为理由。最后又以各种理由不付,还说让我再给现在新来的人交接工作。
1.公司是办事处,办事处就不需要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吗?
2.她以我以前做的事情作为借口不付工资,工作我已经交接过了,出了问题还和我有关系吗?
3.工商局或者劳动局管这些事情吗?
3.我该怎样讨回我的工资
1.公司是办事处,办事处就不需要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吗?
2.她以我以前做的事情作为借口不付工资,工作我已经交接过了,出了问题还和我有关系吗?
3.工商局或者劳动局管这些事情吗?
3.我该怎样讨回我的工资
2009-10-21 15:39 冷色(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10-21 15:47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010-5962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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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玉更律师 2009-10-21 15: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反映问题。
3 李圣律师 2009-10-21 16:27
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 刘江律师 2009-10-21 17:33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5 2009-10-21 19:44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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