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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有一个孩子现在五岁多,孩子一直跟着我在湖南生活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有一个孩子现在五岁多,孩子一直跟着我在湖南生活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有一个孩子现在五岁多,孩子一直跟着我在湖南生活,他基本不闻不问,分居前商量好每个月支付一千生活费,其他费用个担一半,但是近半年总是以忙为理由拖欠生活费,在深圳有一所房产,房产证上他7我3,以前答应离婚分一半房产给我,但现在他一直拖着不离婚,也不卖房。我是否能通过法院起诉得到相应的房产,并且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孩子到成年的生活费呢?
2016-04-11 09:27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4-11 09:30
你好,一般可以要求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16-04-11 09:32
可以的,建议尽早起诉离婚
3 法律咨询律师  2016-04-11 09:59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6-04-11 09:59
1、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感情破裂。
2、如果对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到成年的生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5 110网律师  2016-04-11 10:59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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