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前,我和一女子发先关系,两个月后,她和他和现在的丈夫结婚生一子一女 三十二年前,我和一女子发先关系,两个月后,她和他和现在的丈夫结婚生一子一女,去年她丈夫发现孩子是我的,现要求我偿付三十年前的孩子抚养费和她丈夫的精神损失费共计二十万,合法吗?我该咋处理此事,昨应对
2016-04-11 09:26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耿武杰律师 2016-04-11 09:27
你不用管,让对方起诉就行。我认为你不用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6-04-11 09:33
孩子已经成年,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6-04-11 09:40
诉讼时效是个问题。
4 单义律师 2016-04-11 14:49
你好,不合法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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