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7天,签署转正申请单时被项目制作人当场辞退。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是2015年12月28日入职深圳R2gams公司,从事游戏场景绘制工作,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今年(2016)3月28日是试用期结束时间。然而4月6号上午在我完成手上工作之后,从人事部拿了转正申请表找寻项目组领导签字时,被以“能力不足”为由当场辞退。4月7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4月6日之前并未得知用人单位认为我“能力不足”。(事实上作为美术职业,我的每一张画草稿都是在部门领导确认通过之后才会继续画下去,如果对我的能力不满意,不可能是最后一秒钟才发现吧?)。事后经人提醒,认为公司方是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请问我的情况是否是被侵犯合法权益,如果有我该如何争取?
2016-04-10 11:17 Kiwi-l……(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乔春长律师 2016-04-10 11:46
如已签订书面合同,因试用期满辞退,应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未签订书面合同,应支付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4月6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未办理社保手续,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补缴社保费。
2 110网律师 2016-04-10 13:42
如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雇,可要求1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6-04-10 17:02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