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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改制一次性解聘28人该怎么赔偿?
医院改制一次性解聘28人该怎么赔偿? 医院以改制、亏损为由毫无任何赔偿将我们28人解聘
我们中间有在医院工作10年以上的,但今年7月才开始签一年的合同(2011年7月—2012年7月);有工作3—5年的也是今年7月才开始签一年的合同;不过大部分是没有签合同的,因为我们是2010年9月—11月才开始进医院(医院说是试用期三个月考察一年后才能签),等我们要求签合同的时候,医院就以要改制和亏损了将我们给解聘了;还有工作3—7个月的;请问我们该怎么获得赔偿?可不可以要求医院补缴以前的社保等费用?(不管签合同的还是满了一年没有签合同的)。谢谢
2011-10-24 00:55 huang5……(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成则英律师  2011-10-2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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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1-10-24 11:28
当然要以要求医院补交社保,没签订合同的,可要求其补充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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