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嫁居可以享受土地征用款吗? 你好!我是2007年出嫁的(农嫁居,户口还在我家)嫁在本区范围之内,现有一子,现在我们土地征用,刚刚小组会议通过说像我儿子不可以享受土地征用款。请问:像我儿子的情况,根据政府规定可不可以享受,如果可以享受 组里不执行的话,我该怎样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1-10-23 08:50 Vvv9164(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0-23 09:36
小组会议的决定有效。不应当分得征用款。
2 孙新律师 2011-10-23 12:19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