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调解谈判法律咨询
意外死亡赔付
意外死亡赔付 我外甥女,25岁,家住河北涿州市,铁十八局职工子弟,今年刚在本单位招工上班,尚未转正,前几天,在单位得急病,突然死亡,可否定义为工伤 ,单位应该怎样赔付丧葬费等,急求答复,万分感谢!
2011-10-22 21:53 丛曦(河北-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2 22:0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工伤。
可以要求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
2 孙新律师  2011-10-24 09:35
如果在劳动中突然死亡,应当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3 孙新律师  2011-10-24 10:51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可以获赔四十万元左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