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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法人 签订的股东协议未经过公正有效吗?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 签订的股东协议未经过公正有效吗? A本身经营一家公司,后来将原有经营的公司注销,并重新注册登记了一个新的公司,A是新公司的的法人,公司注册的是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后,A因要扩大发展,所以A找B、C入伙私下签订股东合作协议,但是股东合作协议未盖公章,未经过公正,也未写明是新公司的股东,只是 写将原有注销掉的XXX公司的客户以及经营权收购并分配,但A也不是原有公司的法人,原有公司法人只是收到A的转让费后把公司转给A,A未去做变更登记,并且事后才知道原有公司在2年前已经被A注销掉,A不是原有公司法人,与B、C签订的这个股东协议书对于新公司是否有效?
2016-04-09 03:03 kqjaso……(浙江-绍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2016-04-10 10:23
与B、C签订的这个股东协议书对于新公司无效。
2 110网律师  2016-04-11 10:51
不能对抗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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