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 因买方电话告知卖方自己所要的物品,货到达买方所在地卸完货清点完后付款给卖方,卖方雇佣车辆将货物运至买方所在地,驾驶员在卸货中将途经卸货地段行人伤害死亡,驾驶员逃离现场,当地公安机关将买方刑事拘留,且公安机关未去驾驶员家中去寻找,请问公安机关是否有违法行为,买方该负什么责任,卖方及驾驶员负什么责任?
2011-10-22 18:40 Kaa9759(福建-宁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5 22:07
买方并没有肇事,公安机关做法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