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再婚并生有一个女儿,现在父亲去世了他拥 亲生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再婚并生有一个女儿,现在父亲去世了他拥有一处生产队当年即我亲母亲在世时分到的地,求问这块地该怎么分?要不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先给我后妈一半?
2016-04-08 21:49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4-08 21:50
你好,土地不可以继承
2 孙新律师 2016-04-08 21:50
土地不属于遗产
3 申维丰律师 2016-04-08 22:00
您好,土地不可以继承
4 谷友军律师 2016-04-08 22:08
土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5 孙新律师 2016-04-08 22:12
土地不属于遗产
6 常路律师 2016-04-08 23:18
您好,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
7 何青超律师 2016-04-09 11:08
土地不属于遗产
8 王艳玲律师 2016-04-09 11:13
关键要看这块地是分给谁的
9 宋超律师 2016-04-09 12:57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法律问题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现在是街上的店面房3间楼房
1个回复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已出嫁多年,父亲七年前去世了,现在母亲要把房产转卖
3个回复我父亲早在九零年跟我母亲离婚,后来父亲又再婚,婚后有一个儿子,父亲现在已经去世,但去世前跟继母办理了
1个回复我父亲早在九零年跟我母亲离婚,后来父亲又再婚,婚后有一个儿子,父亲现在已经去世,但去世前跟继母办理了
0个回复我是农村户口,父亲去世了,我是女儿,母亲再婚,现在弟弟也去世了
2个回复房产是父亲和母亲共有的,父亲去世了,现在房产要过户给女儿,只有一个女儿
1个回复张律师你好!请问家里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他父亲早就去世,现在就剩一个母亲,母亲神志不清
1个回复父亲和前妻有一个女儿 我和母亲一直照顾着 现在父亲去世了 遗
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