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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帮朋友借款担保,2015年6月债权人把债权转给了第三方,我朋友重新出具了借据,我毫不知情并
2014年帮朋友借款担保,2015年6月债权人把债权转给了第三方,我朋友重新出具了借据,我毫不知情并 2014年帮朋友借款担保,2015年6月债权人把债权转给了第三方,我朋友重新出具了借据,我毫不知情并且未签任何字,现第三方起诉了我朋友并把我列入被告,这种情况我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2016-04-08 16:28 lsy001……(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4-08 17:04
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6-04-08 16:31
在担保期限内是要承担的,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3 江珍来律师  2016-04-08 16:32
不需要你承担了
4 110网律师  2016-04-08 16:34
到现在应该是不需要了,还是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答辩。 我的补充: 2016-04-08 16:41

不过只针对新出具的借据,如果之前的借款担保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还是要承担之前的担保责任的。

5 孙新律师  2016-04-08 16:46
无须你承担了
6 110网律师  2016-04-08 16:52
不需要你承担,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7 欧学文律师  2016-04-08 17:30
你有签名就会有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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