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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行收回15年前的集资房,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学校强行收回15年前的集资房,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1995年,我校动员教职工集资修建宿舍。  
   98套宿舍,每套建筑面积近70平方米。每套近1万9千元。教师集资三分之一。根据楼层不同有的集资七千元,有的六千元,有的五千元,一年后每户退回四百元。  
    集资建房当初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协议。只有口头承诺:永久使用,有管理使用权,无所有权。  
    现在单位准备以原价收回房屋。说是要住就另付租金。
    我们98家人都不愿意单位把房子收回去。都认为当时集资时工资才200百元左右,东拼西溱,辛辛苦苦把房子建好了,已装修好后住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单位却要以原价收后。大家都不愿意。但是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1-10-20 22:26 hgw(四川-达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21 10:13
显然学校的做法不合理,因为房屋增值,应该给你们退回付款的同时给予一定的利息。租金是不应该收的,即便收取也应该在利息中扣除。
2 都燕果律师  2011-10-21 15:17
你好,应该给你们退回付款的同时给予一定的利息。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10-24 07:52
学校的做法不合理,应该给你们退回付款的同时给予一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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