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个担保书的问题 我朋友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做了抵押借款,后来他要用身份证,就让我做担保,担保书我签了名按了手印,后来他身份证用完还回去,我就把担保书原件拿回来了,担保书已经撕毁。
现在我朋友坐牢没法还款,讨债的现在天天给我打电话要钱,说是当初留了担保书复印件。
对面说不会通过法律手段,还威胁我的人身安全等等。
1,我想问一下,担保书复印件还能做为法律证据吗?
2,对方如果用不正当手段讨要我该怎么办?
3,我可以起诉他们敲诈吗?
现在我朋友坐牢没法还款,讨债的现在天天给我打电话要钱,说是当初留了担保书复印件。
对面说不会通过法律手段,还威胁我的人身安全等等。
1,我想问一下,担保书复印件还能做为法律证据吗?
2,对方如果用不正当手段讨要我该怎么办?
3,我可以起诉他们敲诈吗?
2011-10-20 19:49 hanxia……(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10-21 16:18
1、经过证据证明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可以报警。
3、事出有因,不构成敲诈。
2、可以报警。
3、事出有因,不构成敲诈。
2 110网律师 2011-10-20 23:35
复印件不能做证据使用,但是经过你认可的和承认的不在此类。
如果对方威胁,恐吓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报警。
暂时不构成诈骗。
如果对方威胁,恐吓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报警。
暂时不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