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夫妻一直感情不和,在2013年底吵架导火线,2014年3月,丈夫要求离婚
夫妻一直感情不和,在2013年底吵架导火线,2014年3月,丈夫要求离婚 夫妻一直感情不和,在2013年底吵架导火线,2014年3月,丈夫要求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妻子得知丈夫有第三者还是妻子同事,不同意离婚但是没有证据。法官判不离婚。2014年12月,丈夫借了第三者四十万,但是是通过别人账户转的,借条也是事后补的。2015年2月,丈夫第二次要求离婚,判离婚。2016年,第三者起诉夫妻,要求妻子负有连带责任还款。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怀疑借款证据不足吗?如果借款事实认定,可以因为是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帮忙还吗?
2016-04-07 08:39 ask201……(湖南-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4-07 08:44
你很被动了!
2 110网律师  2016-04-07 09:35
只要借款没有用于夫妻生活,就是男方个人债务。
3 110网律师  2016-04-07 11:26
你首先需要搞清楚这些钱是跟谁借的,对方用去了哪里。这种情况还是在当地委托律师应诉,或者至少去事务所当面咨询下,好好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