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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
土地转让合同 甲与乙于2003年口头转让乙的三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180000元,乙并出具收条一张给甲,(注:乙还没有办理有土地使用证,仅有一张该土地的图纸和一张房管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收条一张),后甲将该土地转让给丙,并写有土地转让协议书一式两份,转让金为48万元,其中约定由甲协助丙办理土地使用证,如在该土地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由甲退还丙转让金4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8万元给丙,(注:在与丙签订该协议时丙也知道甲没有土地使用证,也知道甲是花了6万元给乙买的土地),由于乙不协助甲办理该土地使用证,导致甲无法履行与丙的转让协议里约定的义务,现丙起诉要求甲退还48万元,支付土地转让款利息77760元。问:一、可否追加乙为被告?二、甲与丙签订的转让协议有效吗?因为甲不是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丙也知道使用权人是乙的情况下仍然与甲签订该转让协议。三、丙能要求甲支付利息吗?
2009-10-16 20:34 不与物竞(云南-昆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0月19日 11时18分
你好,
   不能追加乙为被告,转让协议应无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前提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为变通如丙起诉之前,甲取得人民政府允许转让的批准文件则可认定为有效,但该案中应不存在此种可能.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承担根据过错程度划分.
2 李玉更律师  2009-10-16 21:14
问题太复杂,请当面咨询律师。
3 110网律师  2009-10-16 21:45
一\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不能决定追加乙为被告;
二\甲与丙合同的效力待定;
三\能否要求利息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以及甲与丙合同的效力.
4 110网律师  2009-10-17 18:26
从理论上讲,不是权利人即所有权人,其处分行为均无效,但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应当受法律保护,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5   2009-10-18 00:38
协议效力待定,若在一审法庭辩论前甲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合同就有效。若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应共同承担丙方的利息损失。13888239009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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