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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他人长期占有
农村土地被他人长期占有 曹X锡(爷爷),奶奶在生下曹X炼(爸爸)和曹X丽(姑姑)不久,就过身了。后来曹X锡(爷爷)另娶了张X桂,生下了女儿曹X娟。可能因为家庭有矛盾,我爸爸和妈妈结婚前,爷爷和爸爸已经分户了。后来爸爸妈妈生下了我们三兄妹。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分田到户)时,队长都把爷爷一户的责任田分到我爸爸户下,由我家负责耕种。在某年里(具体时间不知道了),村里拿出一部分的地让社员来投(相当现在的拍卖吧),谁想要地的话就出钱,于是我妈妈叫爷爷用钱投得了一块地,这块地后来由张X桂耕种。不知从那一年起,我妈妈发现这块地的大部分被人建起了一间平房,问人才知道是本村的曹X振(华侨身份)起的。当曹X振有一年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我妈妈就去问所谓的屋主曹X振,曹X振才说是张X桂把地卖给他的(我家从来没有见过曹X振和张X桂所订立的任何协议和合同、收据等),于是我妈妈向曹X振提出归还土地,但曹X振不肯。后来张X桂也过身了。曹X振因为长期在国外,所以近几年把平房给了我村的曹X卓用来放杂物和车。后来我爸爸也过身了。直到2016年初,因为曹X卓在这间平房门口施工,导致了我家和曹X卓发生了矛盾,我们投诉到队长处,在队长家争执的时候,曹X卓的儿子才说出是有字条白纸黑字写着卖给曹X振的(直到这时我们还没有看到纸条,不清楚纸条内容)。最近,我们听到消息说,曹X卓已经取得了审批文件,准备拆了平房建房子了,我们才知道,曹X振已经把地转给了曹X卓。
补充说明:因为时间久远,我家已经没有这块地的证明了,只有老一辈的村民知道是我爷爷用钱投的,是属于我们一家的。现在当年村民投的这些地都已经建起房子了。
问题1:请问爷爷用钱投的这块地和村分的耕地性质一样吗?
问题2:爷爷过身后,这块地是只有张X桂有份还是我爸爸以及其他家人都有份?
问题3:曹X振当时是华侨身份,张X桂或其女儿曹X娟所签的转让协议、字条合法吗?
问题4:曹X卓从曹X振处得到的这块地合法吗?
问题5:张X桂或其女儿曹X娟所签的转让协议、字条能否作为证据证明地是我爷爷的?能否作为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或字条是无效的?
问题6:我家还有希望取回这块地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据?
问题7:这块地还有部分没建平房,没建的这部分我能要回来吗?
问题8:是否过了诉讼期限?
问题9:这块地最后归属可能会怎样?
2016-04-06 21:47 chlque……(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2016年04月06日 22时41分
你好!
1、你爷爷投的地和村里分的耕地性质一样,都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以后的事,也就是新土地法以后,国家收回土地私有,收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将土地使用权让给农民住宅和耕田。你爷爷通过出少量资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本质上是一样的。
2、你爷爷取得该地使用权是以家庭的形式取得的,也就是你爷爷这一户取得了该地使用权,你爷爷过世后,你的继奶奶张X桂作为家庭成员,还健在,由她继续使用。其他人如果已经分户就不能享有该地的使用权了。如果是宅基地且上面有房屋,就可以继承。
3、私自转包给曹X振无效。农村耕地承包只能承包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曹X振系华侨,国籍、户籍均不在中国,依据《土地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知,承包人将土地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需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需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所以私自转让给他无效。
4、曹X卓从曹X振处得到的这块地不合法。
5、可以,但你爷爷已逝,结合你爷爷结婚的有关证据,恰恰证明了该地使用权属于张X桂。
6、这需要你和村委协商。现在你父亲及爷爷奶奶均已过世,该地是集体土地,曹二人取得不合法,二人没有使用权,只要你获得村委同意,仍可耕种该地。
7、有无平房都是一样。但如果其中有平房的部分转为了宅基地,也就是村委认可是宅基地,那么你要回的希望就渺茫了,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只要曹某二人取得时是村民,就受法律保护。
8、不过诉讼时效,因为侵占处于持续状态。
9、通过你的努力,可以要回,至少未盖房的部分很有希望要回。先与村委协商,取得村委同意,开出这块地何时由你爷爷而后有你奶奶耕种,现在同意你继续承包耕种的证明,持此证明可以到县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很乐意为你效劳,祝你早日要回自己的土地,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2 蒋奉军律师  电话:13765588790  2016-04-07 07:08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3 江珍来律师  2016-04-06 22:21
可以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4 曾令栋律师  2016-04-07 02:05
1.“在某年里(具体时间不知道了)”难成为主要证据……
2.“队长都把爷爷一户的责任田分到我爸爸户下,由我家负责耕种”、“爷爷用钱投得了一块地,这块地后来由张X桂耕种”,两块地权属均属于你爷爷一户,不属于你家……
3.“曹X锡(爷爷)另娶了张X桂”是否在“爷爷用钱投得了一块地”之后……
4.……
5 雷衍祥律师  2016-04-07 08:47
这个事情,建议直接与律师面谈。
6 徐志远律师  2016-04-07 12:26
1、性质不一样,按照现在的说法应该是村里的机动地承包不属于农村基本承包地(口粮地)。2、张x某有继续承包机动地的权利,其他人没有。3、曹X振当时是华侨身份,张X桂或其女儿曹X娟所签的转让协议、字条是否有效,要根据协议的内容,签订的时间、各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村委会的意见等等分析认定;按照本世纪前后的政策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合法种植或者养殖的。4、如果曹X振的承包合法,曹X卓从曹X振处得到的这块地承包权是合法的。5、不能证明地是你爷爷的,更不能证明协议是无效的。6、希望不大。7、民事权利被侵犯不能超过20年,超过了法律就不保护了。9、这块地的成因和过程比较复杂,根据上述基本情况如果属实“归”属曹X卓可能性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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