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您好!我今年29岁,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时被工件砸伤左脚半足,工伤鉴定伤残六级。我的基本工资3060元,医药费都和老板清过了,想咨询一下,我要现在不干应得到多少赔偿,我以后要再做二次手术怎么办
2011-10-19 15:02 吴明0318(北京-大兴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10-19 15:02
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我的补充: 2011-10-19 15:0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孙新律师 2011-10-19 15:14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10-19 15:34
解除合同时,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为2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有后续费用的医生估算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4 孙新律师 2011-10-19 17:07
你好!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5 常路律师 2011-10-19 17:42
您好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六级15个月。
3 详情来电咨询。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六级15个月。
3 详情来电咨询。
6 徐卫东律师 2011-10-19 20:38
应当要求工伤保险赔偿
7 赵江涛律师 2011-10-19 22:10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