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内被烫伤,学校应该负责吗 两天前,在学校水房打过水后,往食堂去的路上,被一个女孩踩到路上的木板,我被绊倒,2瓶开水倒到胳膊上,由于学校那条路没修,是泥巴路,所以上面铺的到处是木板,当时我打过水走路,正好被一个对面走过来的女孩踩道到木板的另一头,把木板踩翘起来,我当时已经来不及,所以被绊倒,现在伤势比较严重,要花好几千,还可能会留疤,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责任应该归谁,是学校,还是那个女孩,还是应该我们三方负责,各个的责任是多少呢?谢谢了
2011-10-19 12:12 apK1463(安徽-淮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郑立胜律师 2011-10-19 12:27
需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女孩对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如果学校有过错需要承担过错相应的责任;如果女孩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校无责任,女孩无过错,你也无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女孩需要承担部分责任。